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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王楼梯]瑞王实木楼梯_男子在烧烤店楼梯滑倒身亡 家属索赔248万

 463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12-28 1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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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内容:

据《北京晨报》报道,王先生与朋友聚餐后,不慎从餐厅台阶上摔下,后脑着地,抢救多日后身亡。由于和餐厅方面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王先生家属将餐厅起诉至法院,索赔248万元。北京石景山法院13日开庭审理此案。

7月28日,王先生到北京出差,与朋友相约到一家烧烤店聚餐。酒足饭饱后众人准备离开时,王先生滑倒,从楼梯上摔下并磕到后脑,当时便昏迷不醒,朋友急忙拨打急救电话。经过多次转院救治,王先生仍因医治无效去世。经诊断,王先生的去世系严重颅脑损伤所致。

事后,王先生的家属再次来到烧烤店,发现店内台阶虽已加装防滑条,但地面仍能看到滴落的油渍。王先生的家属认为,意外发生时,烧烤店楼梯台阶表面油滑,部分台阶残缺,没有防护措施,服务不到位,导致王先生摔伤不治,“但凡有点防护措施,都不会致死”。王先生妻弟说,王先生平时酒量不小,当天只喝了一点啤酒,肯定不存在醉酒后失足跌倒的情况。

在庭审中,王先生家属的代理律师说,依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餐厅楼梯宽1.6米,应在楼梯两侧均安装扶手,但该餐厅仅有上楼方向一侧装有扶手,这不符合相关规定。

烧烤店则认为,王先生的意外死亡与烧烤店没有因果关系。事发后,烧烤店已经支付了人道主义慰问金3万元。对于一家餐厅来说,清洁卫生是第一要务,烧烤店开业四年来,没有发生过一例卫生投诉和安全事件,店内的卫生情况可以保证。此外,有目击者称,当天意外发生时,王先生并非意外滑倒,而是在与朋友聊天,倒退着走下楼梯的过程中后仰摔倒。

庭审结束前,法官按照程序询问双方的调解意愿,王先生的家人以及烧烤店方面都表示同意调解,但双方在赔偿金额方面存在较大差距。法官随即宣布休庭,庭后继续主持双方协商调解方案。

签约律师陈焕柱:

顾客去餐饮场所消费,餐饮场所对顾客具有安全保障义务,这一安全保障义务既包括对顾客的财产安全保障,同时也包括对顾客的人身安全保障,主要的法律依据在于:

合同法关于保障合同相对方财产、人身安全的附随合同义务的精神;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第11条有关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37条关于公共场所管理者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

本案中,王先生在烧烤店就餐过程中从楼梯上倒退下行不慎滑倒磕到后脑致死,首先烧烤店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烧烤店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7条的规定理应对进店消费的顾客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本案中,比较容易确定的是烧烤店违反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规定未在楼梯两侧均安装扶手,具有过错;至于台阶表面油滑、部分台阶残缺、服务不到位等王先生家属的指控是否属实,目前仍不好判断,如果属实,应加大烧烤店的过错程度。

同时,王先生对自身的死亡也具有一定的过错,即使喝酒不至于达到醉酒状态,但是在与朋友聊天过程中倒退下楼梯的行为显然增加了意外发生的可能,也具有一定过错,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6条的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因此,该案如要判决,有可能是由烧烤店对王先生的死亡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较大比例的赔偿责任。

以北京、上海、广东三地为例,实践中法院对这类案件进行受理、审判处理方式,北京、广州往往以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立案,而上海一般以违反安全保障责任纠纷立案;在审判过程中主要都是援引《侵权责任法》第37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审判,并对律师费予以相应支持。

答疑签约律师

陈焕柱律师: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杭州市工商联顾问团律师,曾先后任职国企和外企法务部,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讼经验,拥有异地办理诉讼及强制执行的丰富经验。专业方向是建筑房产、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和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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