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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薇微博_1556名官员主动交代问题 山西省纪委书记黄薇到底使了什么杀招 黄薇简历

 239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6/10/9 11:52:33

黄薇排练



精彩内容:


2014年9月,素有“女包公”之称的监察部原副部长黄晓薇“空降”山西,出任山西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彼时的山西,中央巡视组两轮巡视之后,7名副省级官员接连落马,十八大后至少有50名山西官员落马,山西陷入系统性塌方式腐败的局面,成为腐败重灾区。

而且不仅有这种塌方式腐败,还有纪检监察队伍暴露出的“灯下黑”问题。“老虎”金道铭曾担任了5年山西省纪委书记,谢克敏、杨森林等山西纪检系统高层落马,揭示出纪检干部跟官商拉帮结伙等问题。

但尽管有多名“老虎”接连落马,山西官场的腐败问题仍然“触目惊心”,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多次谈到,2014年9月山西“塌方式腐败”后,仍有官员不收手,“把送钱的人分为可靠和不可靠的人,他向可靠的人要钱,退还给不可靠的人”。在如此形势下,女包公黄晓薇怎样打这场“反腐阻击战”?怎样扭转“塌方式腐败”的局面?

近日,中纪委官网发表了《山西:相信组织依靠组织1556人主动交代问题》一文,披露了黄晓薇的一大“杀招”——“谈话函询”,“(山西)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加大了谈话力度。通过谈话,截至2016年2月29日,全省已有1556人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谈话函询”,有让1556名官员主动交代问题的威慑力?

特殊的“谈话函询”


用山西基层纪检干部的话说,这种“谈话函询”不同于约谈、日常谈话、任前谈话、廉政谈话等一般意义上的谈话,而是线索处置五类方式之一,“是收到群众反映带有苗头性的问题后,给予党员干部向组织说明情况的一次机会”。

据中纪委披露,“谈话函询”有以下四个关键环节。

首先,开门见山,亮明政策。每次谈话时,谈话人都要明确指出,所进行的谈话是根据群众举报反映进行提醒、打招呼,被谈话人必须相信组织,诚心诚意与组织交心,实事求是讲清情况,如有隐瞒,要视为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一经发现从重从严处理。

接下来,如果证据比较具体,那么点穴刺痛,“如果被谈话人还在遮遮掩掩、避重就轻,要给予其当头棒喝,直戳痛处,形成强大攻势和压力,促使其彻底讲清问题”。

如果问题线索比较模糊,则旁敲侧击,“从被谈话人任职经历入手,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感化,通过分析过去政治生态恶化情况下的一些潜规则、不良社会现象进行引导,促使被谈话人实事求是地把自己的问题讲出来”。

被谈话人开口说情况后,“乘势而为,刨根问底”,“要求其对有关问题逐一做出详细说明,当场记不清、说不清的问题,在谈话后提交书面情况说明,讲不清的不让过关。特别是对于谈话中发现的新的问题线索,注意捕捉稍纵即逝的时机,揪住不放,直到彻底讲清楚为止”。

而且这种“谈话函询”的主谈人一般是由党政一把手担任,纪委、党委“联动”。

即使在谈话中主动交代了线索所反映的问题,并主动说明了被反映以外的问题,尽管如此彻底,但并不意味着谈话完结。山西省纪委负责人接受采访时曾表示:“主动交代问题的干部都要写保证书,承诺对组织没有隐瞒。如果今后发现瞒而不报的,会老账新账一起算。”

谈话效果:“用行动痛改前非、将功赎罪”

这种“谈话函询”的效果如何呢?

事实上,通过谈话函询有的干部不仅主动交代了线索中涉及到的问题,还有的交代了另外的问题。并且有的还主动上缴违规收受礼金等等。而且,对于被约谈的干部,接到谈话通知的忧心忡忡,进入谈话室前的忐忑不安,从谈话室出来的如释重负。

中国纪检监察报则报道称:“多名主动交代问题的干部告诉记者,感谢组织给了自己第二次政治生命。犯了错就要认错认罚,不论将来组织给什么样的处分都无怨无悔。只要在岗一天,就全力奉献一天,用行动痛改前非、将功赎罪”。

这是一种典型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是为了挽救一批党员干部,给了一批有问题干部第二次政治生命的机会。

自从十八大反腐行动以来,有关“特赦”的说法也偶尔出现。为什么?有观点认为:一方面完全靠抓贪官不能根治腐败问题;另一方面有些问题官员可能是受环境的影响,尤其是一个腐败的环境。就拿曾经的山西官场来说,几乎是一种塌方式的腐败,如果想要在这种环境里真正做到独善其身,恐怕不是那么容易。所以有观点就认为,应该对于某一类官员要实行“特赦”。

然而,这种“特赦”却不一定得到舆论、社会的认同。因为一旦实施,就有可能让一批贪官从此“洗白”,而且在现有腐败存量仍然很大的情形下,以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还没有完成时,仓促进行“特赦”可能无助于反腐的完全胜利。

那么,“谈话函询”算不算一种“特赦”呢?严格意义上还是不算的,这只能算是一种有条件的“警示”震慑,以及一种预防措施。第一,针对的问题线索是笼统的,并不是非常集中的、明确的那种问题线索。第二,应是对于集中查办大案要案的一种有效补充,“谈话函询”不代表既往不咎,如果问题没有交代完、交代清楚,以后发现瞒而不报的,会加重处理。第三,应是真正做到反腐抓小抓细抓苗头,不让贪官坐大,因为一有苗头性线索,就会给你警示,让你感到时刻都有监督的存在。第四,通过这种“谈话函询”方式,可以起到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的作用。

资料 | 政事儿、中国纪检监察报、 碧翰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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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颂 黄薇 张梦囡

↑图:许颂 黄薇 张梦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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