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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宣告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及注意事项

 418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4-07-04 20:27:58
导读:文 件 备 案 请 求 书请按照“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① 备案类型  总委托书备案  证明文件备案(已有证明文件存档编号       ) ② 证明文件备案类别  专利申请或专利权转让证明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名称变更证明 申请人或专利权...

文 件 备 案 请 求 书

请按照“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① 备案类型      总委托书备案    证明文件备案(已有证明文件存档编号             )     

② 证明文件备案类别    专利申请或专利权转让证明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名称变更证明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声明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解除代理机构委托

 公司合并

 法院文书

                       其他

 权利人姓名或名称     

 

姓名或名称     

经办人     

联系电话     

⑤ 送达方式        邮寄            自取

收件人姓名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总委托书    证明文件原件   页    证明文件副本   份    申请号清单

 

      


⑨ 请求人或专利代理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⑩ 国家知识产权局处理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


11 取件人签字

 

 

年     月     日

请求日期


注意事项

一、 本表应当使用国家公布的中文简化汉字填写,表中文字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为黑色,提交一式一份。

二、 本表第①栏中的方格由填表人填写,填表人应当选择备案文件的实际类型。

三、 若本表第①栏中填表人选择“证明文件备案”,则填表人需要填写第②栏,根据请求备案文件的内容选择备案文件类别;若本表第栏中填表人选择“总委托书备案”,则不需要填写第②栏内容。

四、 本表第③栏所填权利人应当为总委托书的委托人或证明文件中涉及的权利人。

五、 本表第栏所填请求人为单位的,应当填写单位正式全称;请求人为代理机构的,应当填写代理机构名称。

六、 本表第栏中的方格由填表人填写,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依据填表人选择的送达方式发送备案文件。

七、 若本表第⑤栏中填表人选择“邮寄”送达方式,则填表人需要填写第栏,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依据第栏信息邮寄备案文件;若本表第⑤栏中填表人选择“自取”方式,则不需要填写第栏内容。

八、 本表第栏由填表人填写除本表外递交的所有文件名称。

九、 本表第⑧栏由填表人填写文件备案理由。

十、 本表第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文件备案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请求人为个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请求人是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十一、本表第⑩栏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填写。

十二、请求书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

收件人名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业务发文管理处(注明办理文件备案)

邮政编码:100088


无效宣告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doc


关键词:文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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