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减资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出资人)决定:本公司注册资本从 万元减至 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公司减资公告.doc...查看更多>>
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登记机关:1、本公司已在45日前的30日内在报刊上刊登了公告。2、公司截止股东会(出资人)作出减资决议之日共有 万元债务,至变更之日又新增 万元债务;本公司合计债务总额 万元。3、公司截止申请变更之日前已偿还 万元债务;剩余部分已落实担保或已和债权人达成偿还协...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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