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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

夫妻离婚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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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结婚十余年,男方父亲赠与儿子住房一套,如果离婚房产怎么分?

3人回复

补充内容

提问者:u42778 提问时间:2015-05-06 16:52:22 


推荐律师

最佳答案

  • 张律师律师照片

    [河南-郑州-金水区]

    张律师律师

    电话:13253592255

    回复时间:2015-05-06 23:06:48

    如果房产是父亲赠与儿子的个人财产,就归个人所有。

        律师积分:195215分

普通律师会员回复区

  • 李扬律师照片

    [北京-海淀区]

    李扬律师

    电话:13552073677

    回复时间:2015-05-07 16:38:00 

    如男方父亲明示是赠予个人的,则归男方所有,离婚不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分割

        律师积分:2335分
  • 吴丁亚律师照片

    [北京-海淀区]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回复时间:2015-06-04 9:51:03 

    1、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2、子女抚养权。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比如,住房情况、收入情况、思想品德情况、身体情况都是考虑因素。“一方在婚姻过程中曾经有过出轨”反应了道德有问题,这是有利于另一方的条件,但必须保留证据。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3、离婚时的财产处理纠纷
    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财产处理的范围应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只能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

    4、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
    夫妻离婚时,在由谁偿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负的债务问题所发生的争执,称为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具体细节法律问题可以带证据材料来炜衡律所面谈,欢迎打电话免费法律咨询。

        律师积分:155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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