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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5日本人【杨利生】在耿马东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了东森新天地5栋3楼,面积为1024.65平方,价款为240,房屋用途为商用,首付50%,但是本人实际只是支付了50万,开发商就与本人签了《商品房购销合同》,没有付完的70万首付款开发商以借据方式处理,所以本人因为买房欠下了以下几笔款项:
1银行按揭贷款120万                                【已还本息大约37万】
2欠开发商未付完的首付款70万              【未还完大约24万】
3欠开发商代我办理房产证支付的7.2万【于明年6月30日还】
4该房去年就已经出租给了大耳朵超市,所收两年的租金24万已经全部交给了开发商,
目前由于本人经济出现严重问题,难以承担银行和开发商的还款,所以希望银行和开发商共同商定处理该房,作为偿还银行贷款和偿还欠下开发商几笔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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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嘻嘻。你真好 提问时间:2015-05-27 23: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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