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无产权商铺的权益说明
102012年6月,由我好友统一借款600万人民币给A公司,其中本人出资300万元,好友出资300万元。2012年底A公司因经营不善破产,将4间商铺抵债给我好友。当时因为种种原因,4间商铺的产权都转至我好友名下。现在打算与我好友签署下列情况说明,请教各位专业律师,是否有法律效应?
甲方:许女士
乙方:杨女士
关于商铺产权的情况说明
2012年6月,由甲方统一借款600万人民币给A公司,其中甲方出资300万元,乙方出资300万元。2012年底A公司因经营不善破产,以4间商铺抵债600万元,商铺的所有权统一过户到甲方名下。其中位于XX区359号和367号商铺用于抵偿乙方300万元的借款,该两间商铺的相关权力和收益(处置、使用商铺等产生的全部收益)归属乙方。
特此说明!
1人回复
提问者:wybbb 提问时间:2015-12-07 11:4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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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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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12-07 13:50:42
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双方达成合意,就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积分:1281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