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房产及债权债务纠纷
0我在2012.12买了一套房子,因为以前信用有逾期记录,贷不了款,所以用我舅舅的名义贷款买房挂在我舅舅名下,首付是我付的,按揭卡也放在我这里,我每个月用自己的卡转到按揭卡上面交月供,维修基金和契税等都是我或现金或刷卡付的,在2013年我和舅舅舅妈就签了协议,证明房子确实是我的,当我需要过户的时候,他们需无条件配合我过户,只是不承担任何费用,见证人有舅舅的女儿。
但是,在2014年,我亲姐姐向私人借款,舅舅做了担保人,借款人知道我舅舅名下有房子,直到2016年初,我姐姐还不起借款了,他们才告诉我这件事,之前我根本就不知道舅舅做了担保,而且舅舅名下就只有我这套房子。
房产证暂时还要几个月才可能下来,万一我舅舅被起诉,这套房子最终会如何,这确确实实是我的东西,一生积蓄,如果只是生硬的判给借款人,是不是太不合情理了?我应该如何保证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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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53014 提问时间:2016-05-08 15: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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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6-05-08 17:00:48
担保有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并不必然导致担保人以房抵债。目前你需要收集好房子是你的证据,还款账单,产权归属协议,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如果债权人起诉,你最好申请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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