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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问题
20具体问题如下:2000年因生产队分土地但家庭贫穷无法自费修建房屋,后与建筑商签订一纸协议,房屋修建4层,下两层归建筑商所有,其他归我家,但是修建费用由建筑商负责。后因其他原因欠建筑商2000元现金,有欠条,但欠条没有注明利息、还款期限以及抵押,就因为这个原因,3楼及以上一直被建筑商强占,4楼于2010年归还,3楼至今还在建筑商手上。我想问问,这样算不算强占民居,这些年的房屋租金该算我家的还是建筑商的?如果要起诉能否获得赔偿,比如房屋折旧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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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ray851225 提问时间:2016-08-19 18:4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