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案例: 我与丈夫李某共有两处住房,分别为120平米和90.6平米,最近我们打算将90.6平米房屋出售。为规避“国五条”相关规定,少交税,决定假离婚,约定90.6平米房屋归我所有并由我出售,120平米房屋归李某所有。没想到,我们办理离婚手续后不久,李某竟然与马女士建立特殊关系,准备结婚。我要求复婚,遭... |
案例:
我与丈夫李某共有两处住房,分别为120平米和90.6平米,最近我们打算将90.6平米房屋出售。为规避“国五条”相关规定,少交税,决定假离婚,约定90.6平米房屋归我所有并由我出售,120平米房屋归李某所有。没想到,我们办理离婚手续后不久,李某竟然与马女士建立特殊关系,准备结婚。我要求复婚,遭到李某拒绝。为阻止李某,我打算以离婚有假为由起诉,申请法院确认协议无效,请问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吗?
答复如下:
假离婚有很大风险,万一“摊上事”得不偿失。
尽管据你所说你与李先生是假离婚,但你们签字订立的离婚协议已经产生了法律效力。如今你拟申请法院确认协议无效,要得到法律的支持,必须提供足以推翻原协议的证据,来证明离婚协议确是为了规避政策而签订的假离婚协议。你需要举证证明当初签订的离婚协议属于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即:(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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