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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出台违法行为举报办法 保障公民举报权利

 181人浏览  6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4-12-11 17:25:03
导读:据《法制日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今天对外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旨在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举报的权利,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管理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002年7月11日原建设部发布的《建...

据《法制日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今天对外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旨在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举报的权利,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管理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002年7月11日原建设部发布的《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根据《管理办法》,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管理机构,应当设立并向社会公布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信箱、网站、电话、传真等,明确专门机构负责举报受理工作。受理机构应在收到举报后进行登记,并在7个工作日内区分情形予以处理。举报件应在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办结。

《管理办法》明确,各级主管部门应建立违法违规行为预警预报制度。对举报受理工作的情况和典型违法违规案件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负责办理举报的工作人员,严禁泄露举报人的姓名、身份、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情况;严禁将举报情况透露给被举报人及与举报办理无关人员;严禁私自摘抄、复制、扣压、销毁举报材料,不得故意拖延时间;凡与举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应当回避。对于违反规定者,根据情节及其造成的后果,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管理办法》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举报人。对于违反规定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应当实事求是。对于借举报捏造事实、诬陷他人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主管部门正常工作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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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匿名 ip:58.16.5.108 2015-1-18前  
哎!这些政策措施道是好,我们这里征地,拆迁从来都没有看到过什么时法。
匿名 ip:182.140.184.85 2015-1-16前  
我们贵州威宁土地被政府以28300
匿名 ip:117.136.64.113 2015-1-5前  
四川江安的土地是三万多吗,还要农民活吗?把我们好田都政用了。有的厂房几年都没生产。
匿名 ip:117.136.70.26 2015-1-5前  
四川江安县桐梓镇金江村,土地是,一个47950元钱,农民土地是队长书记,村长说了算,我们的土地没有了,47950就是一被子!
匿名 ip:117.136.64.50 2015-1-5前  
农民的土地是队长和村长书记说了算!
匿名 ip:117.136.64.50 2015-1-5前  
我们四川江安,土地,—个人,4795元钱,农民这么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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