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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224条补增了什么内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处罚规定

 446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4-12-15 15:30:45
导读:刑法224条新增了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相关规定。1、修改后较值得注意的是要去分“拉人头”、收取“入门费”等方式组织传销的违法犯罪活动与直销活动中多层次计酬是区别。组织领导传销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

刑法224条新增了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相关规定。

1、修改后较值得注意的是要去分“拉人头”、收取“入门费”等方式组织传销的违法犯罪活动与直销活动中多层次计酬是区别。组织领导传销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行为。

2、原224条条文

合同诈骗罪】 有一下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它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做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一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逸的;

(五)以其他发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3、修改后的刑法新增了224条之一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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