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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腹部伤残鉴定标准

 14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找法网  发布时间:2015-07-15 11:06:59
导读: 一级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二级 1.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三级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障碍; 2.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

         一级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二级

  1.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三级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障碍;

  2.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或双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四级

  1.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五级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严重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2.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

  六级

  1.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

  七级

  1.腹部损伤致双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八级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2.一侧肾切除或肾功能重度障碍。

  九级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

  2.脾切除;

  3.一侧肾部分切除或肾功能中度障碍。

  十级

  1.胃、肠、消化腺等破裂修补;

  2.脾破裂修补;

  3.肾破裂修补或肾功能轻度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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