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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0月20日起桂林区推行交通违法网上处理服务

 19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中国公路网  发布时间:2015-07-15 14:43:51
导读: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从10月20日开始,全区推行交通违法网上处理服务,交通违法当事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网上缴纳罚款,大大节约当事人时间,更方便快捷。 网上缴纳交通违法罚款范围 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我市网上交通违法处理系统与全区交通违法处理系统、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无缝对接,实现网上实时、安全、...

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从10月20日开始,全区推行交通违法网上处理服务,交通违法当事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网上缴纳罚款,大大节约当事人时间,更方便快捷。

 网上缴纳交通违法罚款范围

  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我市网上交通违法处理系统与全区交通违法处理系统、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无缝对接,实现网上实时、安全、自动办理交通违法处理。网上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的范围分为两类:一是凡在广西区内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俗称“电子警察”)记录的依法应处200元以下(含200元)罚款的违法行为;二是适用简易程序或一般程序已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交通违法行为。

 由于网络建设的原因,有两类情形暂不能实现交通违法网上缴罚款:一是南宁市籍(桂A)机动车在南宁市辖区内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另一类是非南宁市籍机动车在南宁市辖区内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且已作出处罚决定的。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提醒:按规定,单起违法行为罚款超过200元的,如超速50%以上等严重违法行为,当事人须到公安交警部门业务窗口办理,不接受网上缴款。

 网上缴罚款秉承自愿原则

 网上缴罚款在全区范围内基本上可以实现异地缴纳,这将更加便捷。

 “过去在桂林,连市区和12县都不能实现异地交通违法处理。”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市区车辆如果在县区出现交通违法行为,必须到当地拿到处罚决定书缴纳罚款,或者通过邮政代办。开通网上缴罚款业务后,交通违法当事人可以通过网上缴纳罚款,大大减少当事人来往奔波的时间和金钱。

 据了解,网上缴款业务完全秉承自愿原则,原来车主到银行的交费方式也不变,驾驶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最便捷的方式。

 网上缴罚款处理程序 

 据介绍,交通违法网上缴罚款处理需要首先注册为全车网(www.qc122.com)会员,并开通银行网上业务(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均可)。在完成网上注册后,如果当事人对交通违法行为及处罚决定无异议,即可通过网上支付平台将罚款汇入财政国库。完成操作后,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即实时完成对违法行为处理,当事人可到实施处罚机关领取违法处理决定书和罚款收据,也可自愿委托全车网客服中心代为领取并邮寄。网上缴款服务费包括银行手续费、网上支付平台服务费和网络通信费。收费标准按照交通违法处罚金额的8%向全车网支付。当事人可以登录全车网或拨打服务热线0771-5599089、5599096查询处理结果。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提醒,如果当事人对交通违法行为及处罚决定有异议,必须到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车籍地交警部门咨询并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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