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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不带行驶证,既罚款又扣分

 32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好搜问答  发布时间:2015-07-16 14:46:41
导读: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扣1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扣1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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