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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伤赔偿诉状

 111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法邦网  发布时间:2015-07-17 17:40:06
导读:依照《上海工伤事故伤残赔偿标准》的规定,赔偿标准如下:第三十八条(致残5—6级待遇),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的,为16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六级伤残的,为14个月;(二)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由用...

依照《上海工伤事故伤残赔偿标准》的规定,赔偿标准如下:
第三十八条(致残5—6级待遇),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五级伤残的,为16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
六级伤残的,为14个月;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的,为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的70%;
六级伤残的,为60%。并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继续按照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该工伤人员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伤残的,两项补助金标准合计为30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六级伤残的,为25个月。
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待遇。
一、因工死亡算工伤吗?
根据《劳动法》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只要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需要而受到事故伤害的,均应按工伤处理。
”因此,你丈夫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需要而受伤死亡,是属于工伤的。
二、因工死亡赔偿有哪些?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以上就是相关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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