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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女员工生育假是几天

 23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天涯网  发布时间:2015-07-20 22:42:52
导读:流产3个月内:30天,3个月——7个月:42天。上环:1天。结扎:(产后结扎)产假加14天 第四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建立健全统筹协调、依法管理、优质服务、综合治理、宣传教育与利益导向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五条 各级人...

流产3个月内:30天,3个月——7个月:42天。
上环:1天。
结扎:(产后结扎)产假加14天
 第四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建立健全统筹协调、依法管理、优质服务、综合治理、宣传教育与利益导向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编制人口发展规划,加强行政执法和技术服务队伍建设,保障经费投入,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通报制度,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健全基层管理服务网络,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实施。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查处违法行为时可以调查取证,组织技术鉴定,但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和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包括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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