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各位律师好:请帮我分析一下这件事的情况。先说声谢谢。我在深圳一家国有企业就职,被派往非洲一个项目工作,工作满了15个月的时候申请回国结婚捎带休假(其实满12个月就可以休),领导同意了。但是我走的前一天到财务领工资的时候,财务说领导没打招呼,没钱。而实际上我跟领导说过要领工资,领导也说他会跟财务讲。因... |
各位律师好:
请帮我分析一下这件事的情况。先说声谢谢。
我在深圳一家国有企业就职,被派往非洲一个项目工作,工作满了15个月的时候申请回国结婚捎带休假(其实满12个月就可以休),领导同意了。但是我走的前一天到财务领工资的时候,财务说领导没打招呼,没钱。而实际上我跟领导说过要领工资,领导也说他会跟财务讲。
因此我又跟领导沟通,最后的结果是,只领了一部分的工资,欠了3个月的,领导说让我先回国,其余的工资他会帮我带回国(领导在我之后半个月回国开会)。我相信了领导的话,也没有多想。
但是之后领导并没有给我带工资回国,而且通知我休假延长(原话是说刚结婚,多在家呆段时间),等候回非洲的通知。(这只是借口,因为我通过跟在非洲的同事沟通了解到,项目正在做人员调整)
我现在担心,这几个月的工资会欠着不给我。因为经过跟领导的几次交流,我发现他每次都言而无信,每次都说谎,我已经对他完全丧失了信任。而我们领工资都是在国外领现金,如果不让我再去国外,我想很难要回工资。我手中没有工资单,没有合同(我们只跟公司签合同,合同还在公司手中,出国没有签任何东西)。我们公司对在国外工作的补助有文件规定,但实际上能领到的,比文件规定的要多很多。
请问我怎样才能把我这几个月辛辛苦苦应该拿到的钱要回来呢(在国外工作真的很辛苦,非常孤单,一年多的时间,身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需要准备什么证据呢?
我咨询过劳动局的服务热线,得到的建议是找公司,但是国企里官官相护,而且都尽量不惹事。我想通过公司是不会有什么效果的。
悬赏5积分海外研修合同,是劳动关系培训部分,劳动法原文没有明确规定.如果涉及到变更劳动合同部分(工资,岗位,合同期)是要向劳动局鉴证的,但是是劳动合同不是海外研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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