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一、政策依据:(1)黑劳社发[2004]67号;(2)黑劳社发[2004]68号;(3)黑劳社发[2005]36号文件。二、条 件:由管理岗位转为工人岗位的女职工,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满1年以上,可按工人岗位的退休年龄和条件办理退休手续。三、申报材料:(1)人事档案;(2)... |
一、政策依据:
(1)黑劳社发[2004]67号;(2)黑劳社发[2004]68号;(3)黑劳社发[2005]36号文件。
二、条 件:由管理岗位转为工人岗位的女职工,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满1年以上,可按工人岗位的退休年龄和条件办理退休手续。
三、申报材料:
(1)人事档案;(2)养老保险手册及卡片;(3)个人账户对账单;(4)户口薄、身份证;(5)转岗退休申请书;(6)《劳动合同》及转岗备案资料;(7)《女干部转工人岗位核定表》;(8)《大庆市统筹范围内企业职工退休(职)审批表》、《企业职工退休(职)基本情况表》、《企业职工退休(职)花名册》一式三份。
四、工作程序:
(1)女干部转岗一年以上,在达到50周岁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退休申请,用人单位接到职工本人申请后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向主管单位申报。
(2)主管单位劳资部门通过审档确认年龄、工作时间及转岗情况,手续齐全,符合条件后,填写《女干部转工人岗位核定表》,装入本人档案,上报市局养老保险科进行审核,并通过微机核实备案情况,合格后返回原单位进行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将退休人员名单转交社保部门核对账户情况(中、省直或市属企业到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县(区)属企业到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区社保局出具的账户对账单需到市社保审核盖章),填报《个人账户审核表》,核准或补缴养老保险费后,返回主管单位劳资部门。
(3)主管单位劳资部门填写《企业职工退休(职)审批表》、《企业职工退休(职)基本情况表》、《企业职工退休(职)花名册》,单位和经办人盖章签字后,连同《个人账户核实表》、《劳动合同》、《公示表》及其他相关材料一起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
(4)市局养老保险科对企业上报的材料、职工退休条件、转岗合同、备案情况等进行审核,在符合退休条件职工的《企业职工退休(职)审批表》行政审核栏签字后,转市社保局退管科审核。
(5)市社保局退管科负责对职工档案1995年末封顶工资情况、《企业职工退休(职)审批表》中缴费年限、历年缴费工资、建立个人账户时间、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及月基本养老金标准等进行审核,并在“社保审核部门意见栏”签字盖章后返回市局养老保险科盖章审批。
(6)企业将审批后的《企业职工退休(职)审批表》、《企业职工退休(职)基本情况表》、《企业职工退休(职)花名册》送社保局退管科录入微机,从次月起按规定支付退休人员养老金,并实行社会化发放,同时办理进入社区管理手续。
(7)企业根据市劳动部门的批件,填写退休证、退休通知书,在次月20日前将退休证、退休通知书、工资卡等一并发给本人。
(8)办理时间:每月18号前。
(9)办理时限:公示无异议后,材料齐全,随报随办。
(10)承办科室:大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联系电话:6375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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