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知识主页 > 民事类 > 合同纠纷 > 正文

法律知识

退休返聘人员可与用人单位商量试用期

 290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以商会友,生意经  发布时间:2015-07-21 16:43:39
导读:1、如果单是从法律的字面上理解是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2、但是这里的用人单位有几个问题需要解决。第一复职的时候如果不是在同一个岗位上的话呢?劳动根本无法适应现在的岗位如果没有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的风险很大;第二有些岗位尤其是技术型的岗位,变化很大(技术日新月异),离职时间过长,更本无法适应。3、所以其...

1、如果单是从法律的字面上理解是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但是这里的用人单位有几个问题需要解决。第一复职的时候如果不是在同一个岗位上的话呢?劳动根本无法适应现在的岗位如果没有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的风险很大;第二有些岗位尤其是技术型的岗位,变化很大(技术日新月异),离职时间过长,更本无法适应。
3、所以其实我个人认为复职的员工,其实都会和用人单位商量好的是否有试用期。如果你完全有能力胜任这个岗位基本是不会约定试用期的,特别情况下才会约定的(例如不同的岗位,或以前是主管,现在是经理,这种情况下劳动也会慎重考虑而答应的 )。

退休返聘人员可与用人单位商量试用期

 

退休返聘人员可与用人单位商量试用期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