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1患特殊病患者到门诊相应科室就医明确诊断。2患者到医保办领取《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单》。(确认患者为北京市参保人员)3医生填写审批单中医院意见一栏,病人填写个人申请一栏并签字。4医保办审核审批单所填内容是否与病人病历记录相符并签字,加盖医保办公室公章。5病人分别到单位和所属区县医保中心审批... |
1患特殊病患者到门诊相应科室就医明确诊断。
2患者到医保办领取《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单》。
(确认患者为北京市参保人员)
3医生填写审批单中医院意见一栏,病人填写个人申请一栏并签字。
4医保办审核审批单所填内容是否与病人病历记录相符并签字,加盖医保办公室公章。
5病人分别到单位和所属区县医保中心审批盖章。
6医保中心审批盖章后将粉红色的审批单交到医保办公室留存,医保办需审核该病人是否被医保中心审批为特殊病,并将病人的门诊病例号和病情诊断填写在特殊病登记本上。
7被医保中心审批为特殊病的患者,发生的门诊放、化疗费用,需到一楼门诊收费处特病窗口(1号窗口)交费。
8现已纳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的病种为: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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