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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领取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33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法帮网  发布时间:2015-07-23 15:48:45
导读:出于某些原因,即使是双方协商离婚,也有可能双方都愿意去法院领取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例如:外国人在中国离婚。 调解书的优点:一、非有法定理由不能上诉;二、当事人签收完毕就立即生效。 律师在此间要注意一直做好协调工作,包括当事人之间的,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以利于领取调解书的工作全部当场顺利完成。 ★★以...

出于某些原因,即使是双方协商离婚,也有可能双方都愿意去法院领取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例如:外国人在中国离婚。
  调解书的优点:一、非有法定理由不能上诉;二、当事人签收完毕就立即生效。
  律师在此间要注意一直做好协调工作,包括当事人之间的,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以利于领取调解书的工作全部当场顺利完成。
  ★★以收养案件为例:
  建立收养关系,包括国内公民收养国内孩子,国外公民收养国内孩子,国内公民收养国外孩子。
  律师办理建立收养关系的流程:
  1、接待当事人
  在做国内收养时,律师要注意的是,与当事人做谈话时,了解当事人收养或者送养的意图,然后审查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的条件是符合《收养法》以及《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规定,收集办理收养证所需要的各类材料、证件、证明。
  2、就当事人能否成功收养孩子做出分析,并成功收养后家庭亲属关系发生变化,财产关系可能因此而发生的变化要对当事人做出分析;
  3、根据收养登记程序带领当事人领取收养证及办理户口。(要点:本案中的当事人必须要亲自到场,不能亲自到场的,委托书须经有关机关证明或者公证。)
  4、是否办理收养公证,依据当事人的意思。收养经过公证的,解除时也需要公证。
  收养子女的一般程序:
  一、收养子女的收养登记机关。
  《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登记机关是县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二、收养登记的步骤
  1、收养人的申请书
  收养人需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收养书、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应写明收养的目的,对被收养人人格、人身等各方面合法权益的保证及其他事项。
  2、收养人应提供的材料
  1)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等能力的证明;
  3)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出具的适合收养的健康证明;
  根据被收养人的不同情况,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收养的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还需提供社会福利机构同意收养的证明;
  2)收养弃婴和儿童,须出具主管部门查找不到其亲生父母的证明;
  3)收养残疾儿童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状况证明书。
  3、审查
  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人提出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准予登记。
  4、登记
  对经审查合格的收养人发给《收养证》,自收养登记之日起收养关系成立。经法定收养登记程序的收养关系,受法律保护。
  收养协议(范本)
  甲方(收养人):XXX(姓名、住址)
  乙方(送养人):XXX(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收养XXX(被收养人姓名)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明: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现住址)
  第二条 收养人XXX是XX单位的XX(职务),现年XX岁(已婚的,收养人为夫妻双方),住在X市X区(县)XX街XX号
  第三条 收养人XXX的基本情况(写明送养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为什么要送养的理由)。
  第四条 送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明送养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为什么要送养的理由)。
  第五条 收养人XXX保证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尽扶养被收养人之义务。
  第六条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X日内,到XX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并进行公证)。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对协议的生效条件,附件,应完全符合《收养法》的规定,否则,有可能对收养的过程带来麻烦。起草协议的过程,也是审查相关文件、证件、证明是否齐备的过程,无论是形式上还是内容都要详尽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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