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 拒绝治疗的;
4、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参见: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人大公告第24号)
唐毅东13330632033
张旭林18385035184
马斌15280909191
侯炎18628095930
张华欣18339270067
赵小帅1863901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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