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知识主页 > 民事类 > 交通事故 > 正文

法律知识

高速路上规避车祸的两个守则

 8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法帮网  发布时间:2015-07-28 15:59:29
导读:汽车是一个具有天使和魔鬼双重身份的工具。现在人们的生活可以说完全离不开它。但它也给人类带来巨大灾难。2005年,全国就有十万多人直接死于车祸。死亡人数甚至超过了一场大规模的战争。 尤其是高速公路建设在全国的加快,车祸更是将死亡人数不断快速提升,具体原因就是高速所致。 上了高速公路,汽车至少要在80-...

汽车是一个具有天使和魔鬼双重身份的工具。现在人们的生活可以说完全离不开它。但它也给人类带来巨大灾难。2005年,全国就有十万多人直接死于车祸。死亡人数甚至超过了一场大规模的战争。 尤其是高速公路建设在全国的加快,车祸更是将死亡人数不断快速提升,具体原因就是高速所致。
  上了高速公路,汽车至少要在80-120公里/小时的速度下飞驶,在这一速度下的任何车辆,包括军用装甲车在内,如果发生任何形式的碰撞,都将使人体遭受重创。 我在英国欧洲汽车实验室进修工作过三个月,一辆军用装甲车作120公里/小时的直接碰撞试验,11个数字机器试验人显示全部受到致命伤害。可以这样作个形象描述:当我们以100公里/小时的速度在高速路上飞驶时,我们其实就是骑在一个发动机上狂奔,车身轿体其实就如一层薄纸,只是挡风避雨而已。黛安娜的奔驰防弹汽车,基本上就是大约100公里/小时的速度,撞在桥墱上车身解体,全车人致命。 因此,速度其实就是真正的高速路车祸杀手。 这就是为何原来全国路况很差的条件下,车祸死亡人数还并不多的原因。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