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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对土地使用权可否转让的规定

 331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  发布时间:2015-07-29 16:37:33
导读:《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该条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可以进入市场交易,但这种交易行为必须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否则,就属非法转让土地。对转让土地的行为进行定性时要注意,不能简单地因受让方没进行土地变更登记就定性为非法转让土地,也不能因受让方占有使用受让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该条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可以进入市场交易,但这种交易行为必须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否则,就属非法转让土地。对转让土地的行为进行定性时要注意,不能简单地因受让方没进行土地变更登记就定性为非法转让土地,也不能因受让方占有使用受让土地的事实存在就对其按非法占用土地定性处罚。
如果土地监察部门在两年内没有发现非法转让行为,就不能再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只能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责令当事人30日内办理合法的土地登记手续。
  

《土地管理法》对土地使用权可否转让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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