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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最低工资标准

 4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面试网  发布时间:2015-07-29 17:00:42
导读:长春最低工资标准2014 第一档 长春、吉林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5元; 第二档 松原、四平、辽源、通化、白山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前郭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5元; 第三档 白城市区、长白山管委会和其他县(市...

长春最低工资标准2014

  第一档 长春、吉林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5元;

  第二档 松原、四平、辽源、通化、白山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前郭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5元;

  第三档 白城市区、长白山管委会和其他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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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罪最低工资的规定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在非全日制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吉政函〔2012〕13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公布如下:
长春、吉林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15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0元/小时;
四平、辽源、通化、白山、松原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前郭县最低工资标准105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9元/小时;
白城市区、长白山管委会和其他县(市)最低工资标准95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8元/小时。
此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期为2012年10月1日至下一个调整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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