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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附带民事诉讼提起的时间的规定

 363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110网  发布时间:2015-08-01 10:00:48
导读: 对附带民事诉讼提起的时间,刑事诉讼法第77条只是笼统规定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但刑事诉讼是一个由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集侦查、提起公诉、审判为一体的庞大系统工程,因诉讼当事人的不知情、不懂法或者钻法律空子,在一审开庭前甚至在二审程序中才提起,就给法来诸多不便。为了规范司法活动,我们认为应当将...

        对附带民事诉讼提起的时间,刑事诉讼法第77条只是笼统规定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但刑事诉讼是一个由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集侦查、提起公诉、审判为一体的庞大系统工程,因诉讼当事人的不知情、不懂法或者钻法律空子,在一审开庭前甚至在二审程序中才提起,就给法来诸多不便。为了规范司法活动,我们认为应当将公诉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时间规定在刑事案件的侦查立案至第一审审查立案阶段前;自诉案件在自诉人提起控诉的同时就应当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再受理附带民事诉讼,但为了保护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可告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在刑事案件宣判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应当列齐全,只有部分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告诉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参加诉讼,被通知的人在接到通知后至法庭辩论终结前仍未告诉的,视为放弃诉讼权利, 第一审宣判后,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就同一事实和理由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可以告知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遗漏了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人民法院有义务告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增加被遗漏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如果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拒绝追加,应视为对被遗漏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放弃诉讼权利。

  公诉案件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在侦查、提起公诉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应当将附带民事诉状归入卷宗或者将口头起诉记录在案,但不主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因他们此时达成的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很可能浪费诉讼资源,而应当将附带民事诉状随案移送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当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如果附带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就赔偿问题自行和解后将自行和解协议、履行情况送到公安、检察机关要求备案的,也应当附卷随案移送,如果在法院审判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反悔,人民法院受理后也能掌握情况,但对方不能以此协议作为理由向反悔方进行抗辩。为了切实保护被害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时应当就人民检察院是否按刑诉法第137条第(4)项的规定审查附带民事诉讼情况进行审查,并且应有书面材料,以防有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而不知道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没有及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形。同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查立案时应当及时告知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便在对被告人处以刑事责任时一并解决赔偿被害人的物质损失问题,避免当事人的讼累和人民法院审判周期的迟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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