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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的生育保险是否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还是已经扣除了个人所得税呢?

 418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法帮网  发布时间:2015-08-04 15:34:13
导读:按照国税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现有的福利费通常指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这就涵盖了国有及民营各类企业的发实物及购物卡、消费券行为。按照国税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现有的福利费通常...

按照国税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现有的福利费通常指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这就涵盖了国有及民营各类企业的发实物及购物卡、消费券行为。

按照国税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现有的福利费通常指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这就涵盖了国有及民营各类企业的发实物及购物卡、消费券行为。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生育津贴出于对女职工劳动权益的保护,免征个人所得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获得生育津贴,减轻女职工因生育子女带来的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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