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根据司法实践,对证据逐一审查判断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审查判断证据的来源。证据来源有两层含义:一是证据的取得方式; 二是证据的直接出处。审查判断证据的来源,就是审查其来源是否合法、可靠。对一切来历不明的物品、痕迹,道听途说的言词或捕风捉影的议论等,只能作为侦查时的参考线索,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
根据司法实践,对证据逐一审查判断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审查判断证据的来源。证据来源有两层含义:一是证据的取得方式; 二是证据的直接出处。审查判断证据的来源,就是审查其来源是否合法、可靠。对一切来历不明的物品、痕迹,道听途说的言词或捕风捉影的议论等,只能作为侦查时的参考线索,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违法收集的证据,应当排除其效力。
2、审查判断证据是否确实。来源合法、出处可靠的证据,不一定确切、真实,须认真审查判断。
证据的形成与时间、地点、条件等因素相联系,并且不同的证据又各有其特点。因此,具体证据应具体分析,有针对性的审查判断。诸如,对证人证言的审查判断,就要综合证人的年龄、身体状况、生理特点、职业、品德及认识水平等因素,并综合证人耳闻目睹案件事实的客观环境,如黑夜、下雨、浓雾等,对证人的感知能力、记忆能力有无影响,来判断证人的证言是否准确真实;对鉴定结论的审查判断,要考虑送检材料是否充分、可靠,鉴定方法是否科学,设备、技术水平是否达到要求,鉴定人有无徇私舞弊或被胁迫的情况等,来判断其有无虚假不真实的地方。
3、审查判断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的联系。证据必须是与案件有联系的客观事实,只有这样,才具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作用。
刑事案件的事实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犯罪行为是否发生;二是犯罪行为是否是嫌疑人所为。只有查清证据事实既与犯罪行为有联系,同时又与嫌疑人有联系,而且这种联系不是表面的现象,而是客观内在联系的证据事实,才对嫌疑人是否实施犯罪行为有证明作用,才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
关键词:证据的审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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