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知识主页 > 公司专项 > 正文

法律知识

北京地区特殊的禁止裁员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35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法帮网  发布时间:2015-08-05 15:41:00
导读:北京地区特殊的禁止裁员范围是如何规定的?《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对如下情形进行了经济性裁员的限制: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复员、转业退伍军人退伍后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建设...

北京地区特殊的禁止裁员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对如下情形进行了经济性裁员的限制: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复员、转业退伍军人退伍后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
  实行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以上都是在禁止性裁员的范围。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