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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男子涉案后态度良好,被允许取保候审,宣读首份取保候审期间的《禁止令》

 31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搜狐新闻  发布时间:2015-08-12 8:43:43
导读:华龙网讯 “禁止进入酒吧等娱乐场所、禁止携带任何管制刀具、禁止与社会不良人员接触”;“禁止与同案犯和相关证人非正常接触”,这是黔江区检察院对涉嫌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嫌疑人周某变更为取保候审时宣读了相关禁止令。昨日,黔江区检察院透露,这是我市检方发出的首份取保候审期间的《禁止令》,其目的就是为让周某改过自...

华龙网讯 “禁止进入酒吧等娱乐场所、禁止携带任何管制刀具、禁止与社会不良人员接触”;“禁止与同案犯和相关证人非正常接触”,这是黔江区检察院对涉嫌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嫌疑人周某变更为取保候审时宣读了相关禁止令。昨日,黔江区检察院透露,这是我市检方发出的首份取保候审期间的《禁止令》,其目的就是为让周某改过自新,在取保期间遵纪守法,以便让诉讼能正常进行。
  2月20日晚,周某与汪某等人在黔江区体育馆附近一家酒吧玩耍。期间,汪某蹦迪时与他人发生肢体摩擦,随后引发口角。因互不相让,双方用啤酒瓶和凳子对打。周某为帮朋友也加入打斗。
  最后,这场斗殴造成多人受伤,酒吧内电视机、凳子等物品也被砸坏,5桌客人没有买单便逃离了。案发后,周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黔江区检察院批捕。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周某的辩护律师书面提出对其取保候审。
  经审查,周某在这次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且有自首情节,归案后积极赔偿了被害方损失,取得了被害方的谅解。另外,他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自觉遵守监管规定,服从看守所教育管理。但是,他的家庭非常困难,还有两名2到5岁的孩子需要抚养。
  因此,黔江区检察院根据《刑诉法》相关规定,决定将周某变更为取保候审。为保证诉讼的正常进行,确保周某在取保候审期间遵纪守法,黔江区检察院特对他宣读了取保候审期间的禁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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