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知识主页 > 民事类 > 交通事故 > 正文

法律知识

对方拒付交通书谷赔偿怎么办 事件案例

 32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法帮网  发布时间:2015-09-12 11:35:09
导读:交通事故对方不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受害者可以要求的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般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会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

交通事故对方不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受害者可以要求的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般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会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对方不赔偿的,当事人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起诉要求赔偿。


案例 某其他品牌车主不肯赔付菲翔车主 话说一位菲翔车主杨小姐,可能年底人气旺,近期已经连续被“追”了两次,最郁闷的是,两次都是肇事方在事故发生后踩油门迅速逃逸,但好在,杨小姐是位老司机,买车时就已经安装了行车记录仪,可以记录下事故过程,后来通过报警得以追踪到肇事车主,在事故处理中心交警判定对方全责,由肇事车主进行赔付。 可是,第二次事故的肇事方——某宝马车主,在定损之后迟迟不肯露面,而其所在的保险公司则以没有肇事车主出现为由,拒绝理赔。尽管只有千把块钱的维修费用,但肇事车主的这种行为素养实在令人接受不了,于是杨小姐打算追踪到底…… 入门题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时,最基本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事故发生→立即停车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用手机等设备对事故车辆位置拍照或者标划车辆现场位置→不需办理保险理赔的,马上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赔偿数额及方式;需保险理赔的,立即将事故车辆移至路外空地、停车场等不影响交通安全和通行的地方,向保险公司报案→迅速填写《广州地区轻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按照保险公司指引,前往理赔服务点、路外空地、停车场等不占用车道的地方办理查勘理赔。 解决方案 1 肇事方逃逸? 赶快报警,并且只要报出肇事车主的车牌号码,说出发生事故地点及时间即可,交警将会通过车牌号通知肇事车主,到快速理赔中心进行车辆查勘、定损、核价等。在以上实际案例中,由于杨小姐安装了行车记录仪,并已全程记录下事故全过程,因此,即便对方踩油门逃逸,她已经掌握了十足的证据,及时打电话报警,等待处理即可。 2 肇事方拒绝赔付? 按照正常程序,当车辆定损,并在相应维修厂维修之后,将由肇事车主垫付维修费用,随后持发票找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报销即可。但在以上实际案例中,车修好了,肇事车主却迟迟不肯露脸,在无奈之下,杨小姐只好自己先垫付,再去找肇事主追讨。 杨小姐采取了让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代索的方式去追讨,当然,追讨成功的话,需要支付一点服务费给这家保险公司。 3 最后仍得不到赔偿? 通过法律上诉的手段!可以说,这是最后没办法的办法。 广东高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茂树告诉记者,像这种起诉的情况其实还是不少的,一般情况下,如果事故发生后有交警对事故责任进行了认定,则最好让责任方垫付全部或部分维修费用。因为起诉流程比较繁琐,从立案审查、受理、排期开庭、开庭审理、最终宣判等,如是简易程序,大多需要历时三至六个月,如是普通程序大多需要一年时间。如当事人对一审判决有异议,还需经历二审程序,最终被告如不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的,则原告还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