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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名誉权行为的构成条件 如何保护名誉权

 23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9-21 16:46:20
导读:名誉权的保护【1】名誉权受到侵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把侵权人起诉到人民法院。【2】因为原告身份不同,基本上没有什么大的差异。【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必须回避。其中有一条,与本案有利害关系。【4】如果被告和原告在同一辖区,法官作为原告,不能在...

名誉权的保护

【1】名誉权受到侵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把侵权人起诉到人民法院。

【2】因为原告身份不同,基本上没有什么大的差异。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必须回避。其中有一条,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4】如果被告和原告在同一辖区,法官作为原告,不能在本院起诉被告。要在异地区法院起诉被告。这里有个回避本院审判问题。因为和本院同志们非常熟悉,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处理。

因此经过上级法院指定异地法院,法官必须异地起诉被告。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必须具备三项构成要件:

一是散布了有关道德品质和生活作风方面的情况;

二是所散布的有关道德品质和生活作风方面的情况是不真实的;

三是所散布的不真实情况有损于该自然人的名誉(是否有损于该自然人的名誉,不以该自然人自己的判断为标准,而是以一般人的通常判断为标准)。

能证明上述三个内容的就可以了,但是你说散布的话是被告说的,被告不承认,这一点在实务中通常很难证明的。当然,如果有证人可以证明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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