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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的形成条件 重婚罪的常见问题

 5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9-22 17:26:08
导读: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构成重婚须具备两个要件:1.当是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之间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不能构成重婚.一方或双方虽有婚姻关系,但其婚姻己被宣告无效或被...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

构成重婚须具备两个要件:1.当是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之间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不能构成重婚.一方或双方虽有婚姻关系,但其婚姻己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亦不能构成重婚.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必须经由法定程序认定.对于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在其婚姻未经法定程序宣告无效或撤销之前,仍属于有配偶的人,若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2.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这为事实上的重婚.现实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实上的重婚为重婚的主要表现形式.同居不等于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俗称为姘居.在认定重婚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重婚的区别.重婚系是以夫妻关系的名义共同生活,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那些应由道德规范调整的通奸、婚外恋等行为相区别.通奸是指双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秘密、自愿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婚外恋则泛指已婚者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恋情.通奸、婚外恋都属于有悖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一般由道德规范调整.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属于婚姻法禁止的违法行为,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3.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民事法律后果.婚姻法不但在总则中明令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且还在其他章节的相关条文中规定了这一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法律后果

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于1994年12月14日在《关于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中指出: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由此可知,重婚在一定程度上和事实婚姻挂上了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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