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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和土地流转的共同特征与区别

 22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9-30 17:51:06
导读:1: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征收的法律后果是土地所有权的改变,土地所有权由农民集体所有变为国家所有。:2: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

1: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征收的法律后果是土地所有权的改变,土地所有权由农民集体所有变为国家所有。:

2: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此时土地所有权没有发生改变。经营权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转让。

3:我国对于土地流转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确保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的原则;

        二、维护农民的权益,坚持“自愿、有偿、依法”的原则;

        三、坚持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土地同其他生产要素优化组合的原则;

        四、坚持保护耕地重点保护基本农田的原则。

所以可以得出他们之间的区别是:一、行为主体的不同。土地征收是国家,具体来讲就是国家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而有偿流转的是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二、法律效果的不同。土地征收使得土地的所有权发生变化,而有偿流转没有。三、土地征收具有明显的行政强制性,而有偿流转是农户的自愿的行为。四、土地征收没有对土地用途的限制,而有偿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五、土地征收没有时间限制,而有偿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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