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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级工伤待遇标准是什么

 46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10-08 15:51:47
导读:《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 (二)项规定的“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60﹪,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前提是“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指不用上班,但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养老医疗保险还是原单位交,工资正常增长,60%不也水涨船高吗。退休后按退休前最高的工资总...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 (二)项规定的“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60﹪,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前提是“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指不用上班,但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养老医疗保险还是原单位交,工资正常增长,60%不也水涨船高吗。退休后按退休前最高的工资总额计算退休待遇,怎会不增长呢?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认定后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后享受相关待遇。这是必须的。享受伤残津贴要看你定了几级。5-6级单位无法安排工作的 退出工作岗位,按级别享受伤残津贴,月缴费工资指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如果你的收入达不到这标准 按照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做为基数扣缴社会保险费 如果你的收入高于社平工资的三倍 则按照社平工资的三倍做为基数扣缴。定位6级,伤残津贴60% 是死的,没办法,伤残津贴也是经常调整的,国家有文件,你不用担心 。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扣缴本人一小部分 单位扣缴大部分 如养老保险我们这里个人8%,企业20% 退休年龄到后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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