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知识主页 > 民事类 > 交通事故 > 正文

法律知识

高速路常见十种违法行为 高速路常见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及处罚措施

 378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12-22 15:17:26
导读:几乎所有车辆只要一上高速就会有罚单,这并不是一个夸张的说法。最常见的高速违法行为某过于超速,高速路上有最低时速限制,大家的车速都比较快,不同地段对最高时速的限制又不一样,很容易就因为超速而被拍照吃罚单。律法网小编为你介绍高速常见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一、超速行驶 超速行驶是高速公路最常见也是最危险的交...

几乎所有车辆只要一上高速就会有罚单,这并不是一个夸张的说法。最常见的高速违法行为某过于超速,高速路上有最低时速限制,大家的车速都比较快,不同地段对最高时速的限制又不一样,很容易就因为超速而被拍照吃罚单。律法网小编为你介绍高速常见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一、超速行驶

  超速行驶是高速公路最常见也是最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之一,在高速公路上,超过限速标明的最高时速50%以下行驶的罚款200元,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70%以下罚款1000元,超过时速70%以上的,罚款1500元。

  二、疲劳驾驶

  疲劳驾驶是高速公路最常见、最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高速公路因为有中央隔离带、路面平、视线好等特点,驾驶人行驶在高速公路上极易疲劳,特别是夏季天热及冬季天冷开暖风时非常容易疲劳。按照法律规定,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应停车休息,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三、违法停车

  违法停车在高速公路上较为常见,危害性极大,好多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上下人、随意停车小便、随意停车检查车辆等。除因事故、故障等必须停车的情况外,绝对不准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如果是因为汽车发生了故障不得不停车的,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不管车能否移动,警告标志都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货车超载

  四、高速公路调头、逆行。

  高速公路调头、逆行是最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之一,特别是轿车较常见,好多驾驶员行驶到高速公路上根本不看路标,待从该下的路口过去后才说“哎哟,走错了,这可咋办呢”,便冒着危险调头逆行,这种情况事故发生率极高,虽然是几秒钟或几十秒钟的调头逆行,可能会付出生命的代价,高速交警提醒:行驶到高速公路上一定要注意观察高速公路路标,如果真的没有看路标,走过去了,切勿调头逆行,应该从下一路口出去再返回。

  高速公路上调头、逆行的,一次记12分。

  五、不按规定变更车道

  不按规定变更车道在高速公路有三种情况,一是超车;二是超完车要回到行车道;三是随意变换车道。

  在变更车道过程中首先要从后视镜观察看后方有无车辆或正在超车,其次要打开转向灯,给后方以警示作用。不按规定变道的罚款200,记6分。

  六、长期占用超车道

  只要不是以超车为目的,把超车道当正常车道行驶从而妨碍别人超车就是占用超车道。高速公路随着货运车辆的增加,部分路段行车道已受损,这些货运车辆又纷纷驶上超车道,造成好多轿车、客车就无法超车。并且长期占用超车道,一旦对面方向发生交通事故冲过了隔离护栏,超车道的车辆一般都会躲闪不及。

  七、跟车距离过近

  不论是大车还是小车,在高速公路上都不同程度存在,高速公路因为车速快而特定,在跟车距离上显得尤为重要,试想一下,当跟车距离过近,前车如突遇紧急情况踩急刹车,如果跟的近了,就无法采取有效措施,发生事故的概率就大一些。

  八、行人上高速。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的快速性决定了行人上高速的危险性,车速较快的情况下,突然发现行人在高速上,即使采取了措施也很难避免事故发生,而且容易引发连环撞车事故。找法网小编提醒,行人上高速被撞死撞伤,机动车车主没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九、货车超载

  货车超载是事故发生的重大隐患。超载使机动车制动性能乃至整车驾驶性能下降,遇到紧急情况因制动性能乃至整车驾驶性能下降造成交通事故时有 发生;超载使机动车低速行驶,有科学研究证明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存在的车速差是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之一,车速差越大发生交通事故概率也就越大,造成的后果也就越严重;超载还造成高速公路路面的破坏,高速公路路面的承受重量是根据建设时综合各方面因素设计出来的,因为超载超出了设计的承受重量,致使路面形成褶皱、坑洼、坍塌还有桥梁断裂等。

    十、不系安全带

有好多司机在高速公路出入口,看见警察就慌忙把安全带往身上系,以此来逃避交警的检查,好象安全带就是系给警察看的,不少司机还牢骚满腹,认为系安全带是微不足道的小事,警察完全是小题大做多管闲事,其实并非是交警多管闲事,系安全带看似是一件小事,其实是在危险没有发生时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高速行驶的汽车撞击时的巨大冲击力是根本无法用手臂来承受的,即使手臂足够强壮,可以抵住身体不飞出车外,可双手也无法阻止车辆碰撞翻滚所造成的伤害,如果发生危险再系安全带已经来不及了,忽视这种小事所付来的代价可能就是生命。那些在撞击的那一刻才想系安全带的人,在被无情的抛出车外时,可能最遗憾的就是没有系安全带,血的教训是深刻的,我们没有理由熟视无睹,小小的安全带,的确关系到我们的生命和幸福,我们没有理由将我们的安全,我们的幸福,我们的健康,我们的生命置于危难之中,为自己、为亲人、也为社会,让我们自觉的系好安全带。

高速路常见九种违法行为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