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随着全面二孩的放开以及计划生育法的修改,2016年广东将会放多少天产假?晚婚晚育假还有吗?婚假会怎么放?律法网小编一一为你解答。 目前计划生育法修改草案正在讨论修订中,如果修正草案通过,则将于2016年1月1日施行,此时晚婚晚育假将被取消,各地也会有修改对应法律的举措,因此在计划生育法修改草案被通过... |
随着全面二孩的放开以及计划生育法的修改,2016年广东将会放多少天产假?晚婚晚育假还有吗?婚假会怎么放?律法网小编一一为你解答。
目前计划生育法修改草案正在讨论修订中,如果修正草案通过,则将于2016年1月1日施行,此时晚婚晚育假将被取消,各地也会有修改对应法律的举措,因此在计划生育法修改草案被通过之前,各地的晚婚晚育假仍按现行标准执行,待计划生育草案通过后,各地会做相应的修改。律法网小编将为你实施更新。
根据2014年3月27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4次修正的最新条例规定,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 评奖。
具体产假安排如下:
1、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6、晚育的,增加15天;
7、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
8、二胎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没有晚育假和独生子女产假。
具体婚假安排如下:
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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