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知识主页 > 民事类 > 保险理赔 > 正文

法律知识

购车低于市价影响保险赔付吗 保险金额怎么计算

 85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6-02-03 14:27:41
导读:一般情况下保险金额是保险公司确定保费的依据,而不是确定赔偿金额的依据。那么购车低于市价影响保险赔付吗?下面律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案情简介】某保险公司接受了投保人冯某的投保,保险标物为某型号尼桑牌轿车一辆。该车为冯某以9.7万元低价从他人手中购得,但保险金额被确定为34万元。...

一般情况下保险金额是保险公司确定保费的依据,而不是确定赔偿金额的依据。那么购车低于市价影响保险赔付吗?下面律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案情简介】

某保险公司接受了投保人冯某的投保,保险标物为某型号尼桑牌轿车一辆。该车为冯某以9.7万元低价从他人手中购得,但保险金额被确定为34万元。在保险期间内,该车被盗,后发现该车时,车辆已被焚毁。事后,保险公司认定该事故构成车辆全损,属于保险公司赔付范围没有争议,但对赔偿金额却与冯某产生意见分歧。冯某坚持认为应当按保险金额全额赔付;保险公司则认为,冯某在办理车辆保险手续时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即隐瞒了投保车辆是以9.7万元购进的事实,本不应赔偿。在通融的情况下,可按车辆的实际价值赔偿冯某18万元。双方协商未果,冯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保险人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规定,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而造成全部损失的,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实际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因此,保险公司不宜按照双方签订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34万元赔偿,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冯某车辆损失保险金27.2万元。

【法律解读】

我国《保险法》第24条明确规定:“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金额是保险公司确定保费的依据,而不是确定赔偿金额的依据。依据保监会核准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15条规定,“车辆全部损失,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实际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因此,在车辆全损时,应以车辆出险时的实际价值确定赔偿金额。本案中,因为车辆已经灭失,无法对车辆的实际价值进行评估,法院于是依据同类型新车的价值,扣除一定的使用折旧而确定了赔偿金额。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