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知识主页 > 民事类 > 拆迁安置 > 正文

法律知识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153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6-02-18 16:18:10
导读: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经本村委会同意; 二是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村人; 三是转让人户口已迁出本村或“一户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 四是受让人无宅基地; 五是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经本村委会同意;

   二是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村人;

   三是转让人户口已迁出本村或一户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

   四是受让人无宅基地;

   五是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符合上述条件,则可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二、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下列情形应认定无效:

一是向村外的人出售农村住房,因违反集体成员权属性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购房人取得了卖房人的在村集体成员资格而可认定有效。

二是擅自出售农村住房,未经本村委会批准的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双方当事人补办了审批手续的,可认定有效。

三是购房人已有农村住房的,因不符合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而无效。

四是城镇居民购买农村住房的,因违反国务院的政策规定而无效。

五是非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农村住房的,因其不具有宅基地使用权人的主体资格而无效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