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一有限责任公司,有A、B、C、D四个自然人股东。某日,B股东因车祸意外死亡,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公司章程也没有关于股东资格继承的规定。现B股东有5名同一顺序继承人,且5人均向法院提出要求继承B股东在公司中的股权。 [分歧] 一种意见认为,法院可以直接判决5名继承人共同继承股...查看更多>>
唐毅东13330632033
张旭林18385035184
马斌15280909191
侯炎18628095930
张华欣1833927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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