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诉北京*公司加班费等全部驳回劳动案件
作者:茹秀静 发布时间:2015-09-10 14:36:23 8人浏览 0人评论
陈*诉求:
1、确定劳动关系;2、支付未休年假工资10392元;3、支付加班工资108083元;4、支付未缴保险费用等。
判决结果:1、认可劳动关系
2、驳回陈*其它申请请求。
本案结果全胜。
小结:正确运用证据。提醒公司在员工离职时,应写好离职相关的材料,若可以的话,写清双方无劳动纠纷。这样在案件的审理中会有很大的优势。关键时候可以节省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及支出。
希望有心的企业多理解、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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