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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其他债权债务关系而出具借条的能按民间借贷纠纷处理吗

2015-11-01 12:08:47 | 周鹏飞 | 7人浏览 | 0人评论

    民间借贷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我们经常看到因其他法律关系,一方向另一方出具借条的现象。这使得不同的法律关系相互掺杂其中。诸如,甲方向乙方购买货物,甲方因无力支付货款,于是双方在结算的时候甲方向乙方出具了一张借条。后甲方在借条中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仍然无力还款,乙方以甲方向其借款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乙方支付借款。我们很明显能够看到,甲乙双方存在的是买卖合同关系,而非借贷关系,两者在法律适用上及合同的目的方面都有着本质的区别。最终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因此,因其他法律关系欠款后又书写借条的,不属于民间借贷。

    乐清债务纠纷律师www.wzlawyers.com/borrowing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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