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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辩护要点学习笔记

2015-11-05 9:12:18 | 周鹏飞 | 3人浏览 | 0人评论

   一般的辩护方法为证据辩护法、法理辩护法、法律适用辩护法、量刑辩护法。
      证据辩护法。即针对控方的证据,指出其缺陷,削弱其证明力的辩护方法。如何对证据进行辩护?我们首先要考虑证据齐了没有,第二个对证据进行审查,先审查单个证据,再审查整体证据。单个证据审查证明力,即证据的三性。整体证据审查整体的司法证明力。单独证据:证据性质是否合法、保管方式及证据的内容是否合法。整体证据:对证明作用进行评估,具体是三句话,事实都有证据证明,没有矛盾,综合全案课排除合理怀疑。我们要考虑证据本身有无矛盾,证据之间有无矛盾,证据与事实有无矛盾。

      1、主观方面,要行为人明知的证据。有行为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请托人或被索取人事项的书证、证言、违规索取的证据包括行为人学习以后签字的书证。对他人谋取利益的主观证据主要是请托人、知情人、被告人的证据。对贿赂物品放任取得的证据。

      2、客观方面,行为人具有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的职务便利的证据,包括行为人分工的书面制度、会议纪要、相关人的证言。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的证据一般是言辞证据。还有情节严重的证据等。 
      3
、法定从减证据有未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自首立功、从犯等。 
      4
、酌定情节如何辩护?犯罪动机、原因、条件、结果、从前表现、认罪态度等。   

      法理辩护法。根据犯罪的理论我们来判断是否构成受贿等。这中间首先要考虑主体辩护,考虑身份确定,其行为的性质。国家工作人员分两类,一类是正式的,一类是准国家工作人员,比如村民委员会,他如果是协助证据抢险、拆迁中,其行为也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其他授权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比方说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等都是犯罪主体。第二是行为性质,必须是从事公务为准。从事公务是行为人代表国家对公共事务进行领导、监督、管理职能。与一般从事劳务、服务生产有根本区别。主观是直接故意,如果是间接故意就不构成受贿罪。犯罪客体是国家正常管理活动和廉洁性,对象是贿赂行为,而贿赂范围是财物或财务性利益。客观方面首先是有没有利用职务。索取他人财物带有勒索性,胁迫性。收受他人财物,一般是不主动要,半推半就就收受了。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必要的,因为受贿罪是钱权交易,行为人为了钱谋取利益,拿钱换取权利带来的好处。
      法律适用辩护法。控方犯罪事实成立,证据确凿时,通过法律的适用来辩护的方法。涉及到受贿罪的几个法律,从法律角度讲是刑法,调整国家行为与个人行为的条文,还有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买本《刑法规范总整理》,上面有相关条文。行政法规,有个《行政人员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定》,从行政法规的角度说明了什么是商业贿赂。

      量刑辩护。相对来讲是中实体辩护,而不是程序辩护,要考虑法定从轻情节,如自首、坦白、立功、从犯等。酌定情节,偶犯、初犯、主观恶性、行为犯罪动机、犯罪目的、犯罪人意识不是十分强烈、控制能力、行为能力、客观上行为较轻、手段后果较轻等。归案后老实交代,对自己行为悔罪态度好、行为人平时表现、有无退赃、身体状况、家庭经济状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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