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碰瓷事件“的深刻反思
对“碰瓷事件”的深刻反思
近期媒体又报道了绵阳苏文秋所谓的碰瓷事件,由于绵阳警方目前尚未给出调查结论,因此我使用了“所谓”二个字,因此事件在网上一时闹的沸沸扬扬,也不得引起我们的反思,由于“碰瓷”触及社会的道德底线,容易引起媒体和公众的强烈谴责和抨击,我个人认为在此类事件发生时尚无充分的证据证明为“碰瓷”的情况下,公众或媒体不能轻易判断为碰瓷事件,否则,将可能致使事件当事人无辜受到公众或媒体的道德审判和人肉搜索,如现场无监控视频等有效证据证明为碰瓷事件时,应等待警方调查结论发布时作为判断是否碰瓷的参考依据,我们不能忽略道德审判不仅将可能给无辜的当事人带来的精神伤害,还将给见义勇为的积极善举造成严重的打击,进一步造成社会的冷漠。我们当然要谴责和声讨碰瓷,但是,也需要尊重客观事实,不能冤枉真正的受害者,致使其遭受社会无辜的道德审判和二次伤害,还原事实真相即是对碰瓷者声讨的前提,也是对受害者和见义勇为者的保护,避免未审先判,致使无辜的当事人无辜的社会批判和攻击,同时,也避免干扰警方的调查或司法机关的审判,因此,媒体应当在客观公正的立场报道此类事件。同时,警方对于媒体质疑的“碰瓷“事件,应立即进行调查,并及时向公众公布调查结论,以解除公众的疑惑。我们已逐步进入一个法治文明的时代,法治的理念应在民众当中生根发芽,用理性的思维看待类似事件,避免因真相未明被同情或愤怒的情绪所绑架,成为再造冤屈的帮凶。崛起的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让我们都可以成为社会媒体中的一员,对社会、政府等行为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但是,人们心中还是应该牢记“谨言慎行,不能放过一个坏人,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我们拿起武器是为了捍卫正义,而非再造冤屈。
作者:四川岷山律师事务所管兴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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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五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