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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能不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

作者:孙宇光  发布时间:2019-8-29 17:23:04  4人浏览 0人评论

民间借贷纠纷时社会上非常常见的一种纠纷类型,如果陷入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但是当事人在提起诉讼的时候一定要确认法院的管辖范围。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民间借贷纠纷能不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

民间借贷纠纷

通常情况下,民间借贷纠纷属于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原告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但是如果遇到被告失踪或者被监禁等情况的,可以到原告所在地法院进行管辖。这些在我国《民事诉讼法》都有非常明确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民间借贷纠纷通常情况下是要在被告所在地进行起诉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直接咨询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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