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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份遗嘱如何确定其法律效力?

作者:孙煜翔  发布时间:2020/6/18 14:59:19  1人浏览 0人评论

司法实践中,一些遗嘱人生前可能会理由多份遗嘱,这些遗嘱的内容也可能会彼此有矛盾,继承人在通过遗嘱进行继承的时候,就可能会产生纠纷。多份遗嘱法律效力哪个比较高?下面资深北京遗产继承律师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遗产继承

多份遗嘱如何确定其法律效力?

按照我国《继承法》,遗嘱有五种形式,分别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在立遗嘱的时候,不同的立遗嘱方式都有不同的要求,立遗嘱人需要根据资深的实际情况来确认立遗嘱的方式,但是必须要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才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

在有多份遗嘱的时候,法院会先对每份遗嘱进行单个的审查,看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是有效遗嘱。如果多份遗嘱都具备法律效力的话,法院也会通过法律的相关规定来对遗产进行最终分割。

我国法律规定了多份有效遗嘱的继承方式:

《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同时又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变更、撤销公证遗嘱。也就是说,应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

换句话来说,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是要高于其他四种立遗嘱方式的,其他四种立遗嘱方式则法律效力相当。在多份遗嘱中,如果仅有一份公证遗嘱,那么会按照公证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没有公证遗嘱,则按照最后一份遗嘱进行继承。同样,如果有多份公证遗嘱的,也按照最后一份公证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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