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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于员工自杀是否存在赔偿的问题

2016-12-25 18:55:36 | 杨吉明 | 9人浏览 | 0人评论

公司对于员工自杀是否存在赔偿的问题


   按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员工自杀不能认定为工伤。

  1. 1、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此有着明确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规定定自残或者自杀的不认定为工伤。

    因此,自杀身亡不属于工伤死亡,其亲属不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来获得相关赔偿,用人单位按照非工伤死亡事件处理,只需发放抚恤金即可,用人单位并没有强制性的赔偿义务需要承担。

    2、如果有证据表明用人单位对员工的自杀存在一定的过错,就应当依照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法律依据进行赔偿,该种赔偿要依照过错程度的大小来确定单位的赔偿份额,具体个案各不相同。

    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自杀员工家属如果要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需要证明单位存在过错导致员工自杀,实践中这很难。由于员工自杀的行为是员工对自己生命健康权的处分,这种行为一般不应得到社会支持,因此即使真的能证明单位存在一定过错,但判决的赔偿金额一般也不会太大,个案之间差异也会较大。

    3、员工自杀如何赔偿的问题。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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