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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官相继落马 公安部原副部长李东生被开除党籍 李东生何为人也? 李东生简历

 234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4-06-30 21:51:58
导读:  新华网北京6月30日电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原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原党委副书记、副部长李东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东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  李东生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

 

 

       新华网北京6月30日电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原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原党委副书记、副部长李东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东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
  李东生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李东生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由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李东生,男,汉族,1955年12月生,山东诸城人,198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4月参加工作,上海复旦大学新闻系毕业,大学学历。现任中共中央委员,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正部长级),副总警监警衔。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2002年5月,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2008年3月,任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2009年10月,任公安部党委成员、副部长(正部级)。。
2010年3月14日通过了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李东生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2010年8月兼任国家亚运安保协调小组组长。2011年2月,公安部副部长(兼)、党委副书记(正部长级)。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
2007年10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新闻中心在北京举行首次新闻发布会。图为大会新闻发言人李东生(中)在介绍情况
2001年4月,李东生作为第57届联合国人权会的中国政府代表团特别顾问,接受日本共同社记者采访时指出,邪教是世界公害,中国和日本都曾受其害。中国政府根据人民的意愿依法取缔“法轮功”,是维护人权的重要举措。

点击继续阅读:十八大后落马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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