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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官员悔过书:刘志军哭诉张曙光表功

 12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4-07-03 9:49:41
导读: 十八大以来,伴随着反腐力量的加大,以及众多贪官的查处,落马之后和贪污腐败有关的忏悔,也几乎成为多数落马官员必做的动作,甚至去年被查的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也已经写了一份悔过书,并成为其他地方党政官员的学习材料。而落马官员因何而贪?在贪腐的路上,他们又走了一条怎么样的心路历程?《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近日...

 

十八大以来,伴随着反腐力量的加大,以及众多贪官的查处,落马之后和贪污腐败有关的忏悔,也几乎成为多数落马官员必做的动作,甚至去年被查的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也已经写了一份悔过书,并成为其他地方党政官员的学习材料。

而落马官员因何而贪?在贪腐的路上,他们又走了一条怎么样的心路历程?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近日就获悉了一份尚未公开的腐败官员忏悔书内容,这份忏悔书是一位曾经位高权重、于去年被查的腐败官员在今年1月所写,再结合此前已公开的其他贪官的悔过书,依稀可看见他们的心路历程。

曾经很“单纯”

既然是贪,就和钱脱不开干系。上述这位官员在悔过书中说,他调任到某市做市长,发现工资比此前所在的城市减少了十几万元,心里很不平衡,所以才有了后来贪腐的事情。

除了心里不平衡,这也和贪官们所处的充满诱惑的环境有关系。上述贪官也多次提及了就职当地的上市公司,通过上市公司的业务,钱权也很快达成了默契,贪腐由此发生。

而据《检察日报》披露,曾任海南电网公司副总经理的李日亮,曾对办案人员说:“收受别人第一笔钱时,我也害怕过,但收了以后就被钱套住了,从此当上了金钱的奴隶……到后来别人给我送钱,我都麻木了。”

从2002年至2011年初,李日亮在收受贿赂、权钱交易的犯罪道路上走过了9个年头,最终在2011年8月初的一天因举报而事发,他回忆说:“反思自己陷入受贿犯罪的漩涡、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其实很简单,都是权力惹的祸。”

“随着职位的升迁,自己耳濡目染一些人纸醉金迷的生活后,思想上渐渐发生了变化,直至发展到收受他人贿赂。”李日亮说。

悔过书六类型

对于腐败官员的忏悔,有时候也会被拿出来让在任官员进行反思。比如去年被查的南京前市长季建业的忏悔书,就成为一些地方党政官员的学习材料。

据国家土地督察网发布的消息,今年4月22日晚,国家土地督察局云南玉溪例行督察工作组临时党支部,根据中央纪委驻国土资源部纪检组、监察部驻国土资源部监察局要求,召开支部扩大会议,组织学习季建业的悔过书。

上述支部负责人要求每个人要深入思考,无论年龄大小、级别高低,要以季建业为戒,牢固树立终身自警自律自省的意识。

国家粮食局网站发布的消息显示,在今年“五一”节假日来临前夕,四川省粮食局通报了全省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查办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季建业的认罪“忏悔书”等,用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干部职工。

而今年4月14日,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微博)主任分析师刘星星在人民网发文指出贪官忏悔,因官员不同,类型也不同。

据人民网披露和分析,贪官忏悔分为三个时间段:“双规”、庭审和入狱后。“双规”阶段,问题官员希望以忏悔逃过司法,而到了司法审理阶段,则是先忏悔后翻供屡有发生。而等到入狱后的忏悔,那就会在报纸和专题片上体现,并成为反面教材。

刘星星的文章里,也将贪官忏悔分为六大类型,即声泪俱下型,以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为代表;请罪求情型,以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为代表;引经据典型,以河南省开封原组织部长李森林为代表;表功型,以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张曙光为代表;忆苦型,以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苏顺虎为代表;避重就轻型,以重庆市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为代表。

 

事实+

 

绝大多数悔过贪官都不曾轻判

贪官在案发后,为了求得从轻处罚,才写下套话连篇的“悔过书”,这是为了在审判中处于有利地位的一种策略。但从现实司法实践上看,写“悔过书”的贪官,绝大多数都达不到其“减轻处罚”的初衷。

依照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或立功情节的话,法院才可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而写“悔过书”既不属于自首,也不属于立功,顶多与“认罪态度良好”沾点边,法院一般不会根据这一点对一个被告人减轻处罚。

“悔过书往往是事后的个人行为。”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郑旭表示:“它不属于必要的司法程序,如果官员是在法院审判阶段自愿认罪,可能从轻判处,但这个环节不是向社会认罪,而是向法院认罪。”如果已经宣判过了,再悔过检讨,对减少量刑是没有帮助的。(腾讯新闻综合东方早报、法制周末报道)

 点击继续阅读:十八大后落马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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